香港新聞網1月7日電 香港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以100港元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協助她開設個人銀行戶口,案件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滙豐銀行。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
張莉,60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
被告7日並無答辯,裁判官朱文瀚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提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於2026年1月5日下午到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大角咀一間分行申請開設個人銀行戶口。一名滙豐銀行員工指示被告透過銀行手機應用程式提交申請,惟被告未能完成有關申請。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同日向該名滙豐銀行職員提供賄款100港元,以協助她在滙豐銀行開設個人銀行戶口。
該名滙豐銀行職員當場制止被告並拒絕其要求,隨即向銀行匯報事件。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同日拘捕被告。
廉署提醒公眾,切勿行賄銀行職員以獲取服務。(完)
【編輯:陈旭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