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报评论员文章)
一、核心违法事实:从“保过”承诺到私户逃税的完整链条
1. “花钱保录取”的公开骗局
明码标价的操作:据家长邹先生提供的证据,五艺画室负责人李某在微信中明确承诺“不用学习”,支付9万元即可通过“关系”进入武汉传媒学院,并声称武汉美术学院等院校需30万-40万元。在暗访视频中,李某更宣称“广州美院关系也有”,其朋友是“广东省唯一渠道”,能通过“领导打关系”保证录取。


图片来源:中原新闻网
虚假辩解的漏洞:面对指控,画室辩称9万元是“线上培训费”,却无法解释为何在聊天记录中承诺“不用学习”,且未提供任何培训过程证明。武汉传媒学院亦明确声明与画室无合作,否认存在“特殊渠道”。
2. 无证办学23年的行业黑洞
全域无证经营:五艺画室在广东省13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包括茂名、吴川、深圳、佛山等,均未取得《办学许可证》。黄埔区教育局确认,该画室在当地仅注册公司,未获办学许可,不属于教育部门监管范围。

图片来源:五艺画室公众号
规避监管的套路:画室以“咨询点”为名规避审批,后紧急变更主体至海珠区,试图通过“搬址换壳”逃避责任。其行为已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第六十四条,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3. 偷税疑云:私户收款与资金暗流
巨额学费私户流转:据知情者透露,画室将学费转入多个私人账户,涉嫌通过隐匿收入逃避税款。若查实,其规模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构成“数额巨大”的逃税罪,刑期最高可达7年。
逃避监管的意图:通过私户收款、频繁变更主体,画室不仅逃避税收,还可能涉嫌洗钱或非法转移资产。

图片来源:五艺画室公众号
二、违法依据:多重违规与法律后果
1. 违反校外培训监管法规
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未经审批开展培训,且具备固定场所、从业人员、组织分工的,构成擅自办学,可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广州近期公布的案例中,多家无证机构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如广州圆*率公司被罚26.5万元),五艺画室情节更严重,理应重罚。
同时,其“保过”宣传涉嫌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违反《广告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 挑战教育公平与刑法红线
涉嫌贿赂与渎职:若画室确实通过“关系”操作录取,可能涉及高校人员受贿、滥用职权等刑事犯罪。
非法经营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长期无证经营且违法所得超500万元,可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税罪:通过私户收款逃避申报,若数额超100万元且占应纳税额30%,已符合“数额巨大”标准。
三、监管缺位:媒体多次曝光,监管部门集体失声
1. 舆论监督的“孤军奋战”
2025年以来,大风新闻、新浪财经等多家媒体连续曝光五艺画室,提供聊天记录、暗访视频等确凿证据。
画室在回应中指责世界日报“境外媒体”动机不纯,却未正面反驳事实,试图转移焦点。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媒体监督权不分境内外,关键在于内容真实性。
2. 监管部门的滞后与消极
黄埔区教育局称画室“不属于教育部门监管范围”,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无证办学由县级教育部门牵头查处。
尽管警方已介入,但税务、市监等部门未启动联合调查,放任画室通过变更主体、注销账号等手段逃避责任。对比山东、广州等地主动公布典型案例的举措,广东相关部门明显失职。

2025年9月世界报记者于广州市黄埔区五艺画室校区 拍摄
四、强烈建议:彻查利益链,修复教育公平
1. 对广东省监管部门的呼吁
立即联合执法: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税务、市监,对五艺画室全省分支全面核查,冻结涉案账户,追缴违法所得。
深挖背后利益链:调查画室与高校是否存在“内线交易”,公开涉事院校名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建立预警机制:将屡罚不改的机构纳入黑名单,实行跨部门信用惩戒。
2. 对受害学生与家长的救济
保留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教育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要求画室退还费用并赔偿。
教育部应开通艺考违规举报专线,鼓励内部知情者揭露黑幕。
结语:教育不容玷污,法治必须亮剑
五艺画室事件折射出艺考培训行业的积弊:违法成本过低、监管互相推诿、黑产链长期潜伏。若不能彻查此案,将助长“金钱换学历”的歪风,践踏寒门学子的公平梦想。广东省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行动,用法律利剑斩断灰色利益链,重塑公众对教育公平的信仰!
(本文基于公开报道与法律文件,引用证据均来自权威媒体及政府公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