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报》关注到,广东省吴川市那贞村换届选举倒计时 11 天之际,爆出多重违规风波:利益团伙 20 年侵占集体资产 3.84 亿元,为 “续命” 权力竟直接指定选举 “三员”、制定超限额委托投票方案,而基层监管部门或沉默推诿、或违规 “背书”,让村民维权陷入困境。这一事件不仅是个案的违规乱象,更折射出基层民主治理中亟待修补的制度漏洞,尤其需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力介入,彻查背后的权力寻租与利益输送。
事件背景:二十年贪腐积弊与选举维权困局
那贞村地处广东省吴川市大山江街道河东社区,拥有丰厚的集体土地资源与集体经济收益,然而自本世纪初以来,该村集体资产便被以核心人员为首的利益团伙长期把持。村民通过核查集体账目、梳理土地流转记录发现,过去 20 年间,该团伙通过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虚报工程项目、截留惠农补贴等方式,累计侵占集体资产达 3.84 亿元,涉及村民人均受损超27万元。长期以来,村民曾多次尝试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但均因团伙背后疑似存在的 “保护伞” 而不了了之。
2025 年村级 “两委” 换届选举启动后,村民寄望通过民主投票更换村级组织 ,收回被侵占的集体利益。但令村民始料未及的是,该利益团伙为延续既得利益,将换届选举视为 “权力续命” 的关键战场,联合部分基层公职人员推出一系列违规操作。选举筹备阶段,村民便发现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异常 —— 贪腐核心人员庄亚福直接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其近亲属及亲信未经民主推选便占据关键岗位;更严重的是,团伙为确保 “当选”,专门制定预留 10 个委托投票名额的方案,完全无视《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 “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 的明确规定。
面对明显违规,那贞村村民于选举公示后,以短信和书面形式向大山江街道办及吴川市农业农村局提交举报材料,详细列明 “三员指定产生”“委托投票超限”“亲属违规任职” 等三大核心问题,并附上相关证据。然而,这一合理维权行为并未得到应有回应,反而遭遇监管部门的沉默与推诿,最终引发更大范围的维权呼声,也让这一个案成为观察基层民主治理漏洞的典型样本。
基层选举是中国民主政治的 “神经末梢”,村级组织作为连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其选举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与对法治的信心。《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明确规定 “三员需民主推选”“委托投票不得超三人”“选举工作人员需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决定”,这些刚性条款的设立,本是为了防范权力操纵、保障选举公平。但那贞村的实践中,这些规则被公然践踏:贪腐核心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近亲属违规任职不回避,“三员” 未经选民投票直接指定,甚至出现预留 10 个委托名额的 “量身定制” 方案。这种 “运动员兼任裁判” 的操作,将基层选举异化为利益团伙的 “权力延续工具”,与民主选举的初衷背道而驰。
更令人警惕的是跨部门监管的 “失效闭环”,其核心症结直指大山江街道办驻队领导李柔晓、分管副书记龙康荣,以及吴川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失责与疑似腐败。按照《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条、第八条规定,县级农业农村局作为基层群众自治指导监督部门,负有 “宣传执行选举法规、受理处理选举投诉” 的法定职责,而街道办则承担选举方案审核、监督的直接责任。但村民以短信和书面形式举报选举违规,明确列出 “三员指定产生”“委托投票超限” 等核心问题,李柔晓、龙康荣作为直接负责和分管领导,对如此明显的违规视而不见,放任河东社区发布选举公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更是给出 “同一户内可超三人委托” 的违规答复,面对村民告知现在开启录音核实便沉默推诿,两者形成危险呼应。
这种 “视而不见” 与 “违规背书” 绝非工作疏忽 —— 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第十条,禁止在村级选举中 “采取贿赂、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将 “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权力寻租、利益输送” 列为重点立案审查情形。结合该利益团伙 20 年侵占 3.84 亿元集体资产的背景,龙康荣、李柔晓对违规方案的 “审核放行”,吴川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 “违规指导”,很难用 “失职” 简单解释。湛江市纪委监委曾查处市农业农村局干部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礼金宴请的典型案例,这一先例更印证了农业农村系统存在权力寻租的风险可能。上述人员的行为,背后疑似存在因受贿而故意纵容的利益输送链条,本质是为操纵选举的利益团伙 “保驾护航”。
值得注意的是,湛江市纪委监委近年来持续强化村(社区)“两委” 换届监督,建立了 “快查快办” 机制和信访举报绿色通道,曾查处赤坎区村级换届贿选等典型案例,明确释放了 “换届纪律零容忍” 的信号。而那贞村事件中,从违规方案审核 “一路绿灯” 到监管部门 “相互推诿”,恰恰是对湛江换届监督工作的公然挑战。根据《监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立案审查需具备 “存在涉嫌职务违法或犯罪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符合程序权限” 三大要件,目前那贞村事件已完全满足 —— 违规事实明确、公职人员履职存在重大疑点、群众利益遭受严重侵害,具备立案审查的充分条件。
对于关注中国基层治理的媒体视野而言,那贞村风波并非 “民主失效” 的证明,而是凸显了 “制度执行” 与 “权力监督” 的重要性。中国的村民自治制度设计,本以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为核心,但在实践中,部分基层出现的权力寻租现象,恰恰说明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持续开展基层反腐、整治 “微腐败”,广东省更是明确换届选举 “五个严禁、五个一律” 纪律要求,其中就包括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违规操作,对相关行为一律从严查处。那贞村村民坚持维权、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录音留存证据的行为,彰显了民众法治意识的觉醒,这正是推动基层治理完善的重要力量。
基层民主的底线不容突破,选举纪律的红线不容触碰。在此,我们郑重呼吁广东省纪委监委、湛江市纪委监委践行换届监督职责,立即启动 “三位一体” 立案审查:
一是对大山江街道办龙康荣、李柔晓、河东社区书记庄作梁立案,查明三人是否存在收受利益团伙庄宁(庄亚福)、庄必海等人贿赂、接受请托,是否因利益输送而故意同意违规选举方案,为何对明确违规线索视而不见;
二是对吴川市农业农村局涉事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立案,彻查其是否存在违规指导、推诿塞责等行为,是否与利益团伙存在利益关联,为何背离法定监督职责给出违规答复;
三是顺藤摸瓜打掉背后的 “保护伞”,斩断 “利益输送 - 违规审核 - 操纵选举” 的黑色链条,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这一诉求既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也符合广东省纪委监委、湛江市纪委监委 “换届监督全覆盖、零死角” 的工作要求,更与中央纪委 “从严从快查处换届违纪违法行为” 的部署高度契合。
村民提出的五项核心诉求直指问题本质:叫停违规选举、重新推选机构、提级核查、严查 “保护伞”、追回集体资产。对于基层治理而言,唯有强化 “审核问责制”,让监管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唯有健全 “提级核查机制”,绕开基层利益干扰;唯有保持 “反腐高压态”,深挖利益输送与 “保护伞”,才能让基层选举回归本源。
选举倒计时的钟声,既是对违规操作的警示,也是对治理能力的考验。那贞村风波提醒我们: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既需要完善的制度设计,更需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强力监督与刚性执纪。唯有守住选举公平的底线,斩断权力寻租的链条,才能让基层治理真正惠及民众,让民主法治在基层落地生根。这不仅是中国基层治理的自我完善之路,也是回应公众对中国民主实践关注的应有之义。(世界头条通讯社 评论员 黄永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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